7月15日
云南省检察院召开
“加强刑罚执行监督
守牢刑事司法公正‘最后一公里’”
新闻发布会
省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
就媒体记者关心关注的问题
进行了回答
问 光明日报记者:云南省检察机关将如何学习贯彻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》,进一步提升刑罚执行监督质效?
答 驻省看守所检察室主任钟军
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》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落实党中央刑罚执行工作部署的重大制度成果,大幅扩充检察监督条款,拓宽监督范围、增强监督刚性,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提出更高标准、更严要求。全省检察机关将从三个方面抓好学习贯彻。
加强系统研学,深悟修法重大意义。把学习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,围绕修法精神、履职要求、程序规范等,采取检委会学习、部门集中研讨和全省专题培训等方式,加强对新修订监狱法的学习贯彻落实,引导检察人员深刻认识监狱法修订的重要意义,深刻把握其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和价值定位,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。
紧扣关键环节,构建闭环监督格局。严把交付执行监督关口,强化对不予收监的监督制约,深入推进判处监禁刑未执行刑罚罪犯专项清理。加强实质化审查,强化评审、提请、审理裁定的同步监督,依法公正及时办理“减假暂”案件。加强对计分考核、狱政管理、教育改造、生活卫生等各执法环节的全流程监督,依法保障罪犯合法权益,以闭环监督推进落实监狱法赋予检察机关的各项职责。
健全协同联动,凝聚刑罚治理合力。进一步强化与司法行政机关、法院等执法司法部门的沟通协作,形成贯彻落实监狱法的工作合力,协同推动监狱落实监管职责,更好规范和保障监狱正确执行刑罚,依法惩罚和改造罪犯,预防和减少犯罪。
问 法治日报记者:新时代新征程,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如何提升专业化监督能力、规范化办案水平?
答 刑事执行检察部副主任孙科
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将以法律文书库、监督要点库、师资课程库、检察人才库等“四库”建设为抓手,构建标准化、规范化、实战化检察资源体系,为全面提升全省刑事执行检察队伍履职水平提供保障支撑。
建立法律文书库。参照最高检组织编写的《刑事执行检察文书》所发布的法律文书模板,选取刑事执行检察领域常用的重要文书,建立法律文书库。将近三年最高检发布的刑事执行检察指导性案例、典型案例和省检察院评选的高质效案例、典型案例一并纳入文书库。
建立监督要点库。针对主要工作领域,以最高检发布的工作指引、工作要点为依据,编写刑事执行检察重点业务领域的监督要点,提高依法、规范、精准监督能力。
建立师资课程库。在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的基础上,围绕派驻检察、巡回检察和刑罚交付执行、变更执行、社区矫正、财产刑执行等重点业务,确定培训主题,指定业务专家、标兵能手等担任授课教师,精心撰写培训课件,纳入师资课程设置,提升培训质量。
建立刑事执行检察(巡回检察)人才库。以业务竞赛为依托,将政治素质过硬、业务能力精通的人员纳入人才库,为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、常态化开展巡回检察工作提供坚实人才支撑和专业保障。
问 云南法治报记者:全省检察机关如何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司法部今年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》,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?
答 刑事执行检察部副主任张华
2026年2月21日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司法部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》,并联合组织开展同堂培训,解读衔接配合新规。结合云南边疆省情和矫正工作实际,全省检察机关将从三个方面贯彻落实新规定,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。
加强学习培训,统一办案标准。两高两部《意见》的出台,为进一步加强衔接配合,确保社区矫正依法正确执行提供了具体指引和操作路径。全省检察机关将充分认识《意见》的重要意义,强化学习培训,分层分类研学,统一执法司法标准。注重示范引领,积极培育并认真组织申报最高检、司法部开展的社区矫正监督典型案例评选活动。
聚焦精准履职,服务平安建设。按照《意见》要求,通过日常检察、专项核查、巡回检察等多种方式,加大对调查评估、决定和交付执行、监督管理、变更刑事执行、解除和终止矫正等五个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,准确认定并监督纠正脱管、漏管情形,服务平安云南、法治云南建设。
完善协作机制,凝聚工作合力。会同司法行政机关、公安机关、人民法院等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、情况通报制度,加强常态化交流会商,定期通报核对社区矫正对象人数变动,漏管脱管等数据,完善与司法行政机关信息共享、线索移送、跨区域协作、联合检查等工作机制,协同推进社矫工作依法规范开展。